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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9-2001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Cb 設備用恒定濕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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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9-2001》是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一項環境試驗標準,等同采用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IEC 60068-2-56:1988。該標準主要用于評估電工電子產品(尤其是設備類)在恒定高溫高濕環境下的適應性和可靠性。
該試驗模擬的是產品在潮濕炎熱環境中使用或儲存時可能面臨的條件,通過嚴格控制溫濕度參數,檢驗產品是否會出現性能下降、材料老化、腐蝕等問題。
本標準適用于:
各類電工電子產品,尤其是設備類;
既可用于散熱型產品(如電腦、電源),也可用于非散熱型產品(如傳感器、電路板);
特別適合大型設備或需要外部連接的復雜系統,因為試驗允許在安裝過程中不預熱或維持試驗條件。
試驗條件由溫度、相對濕度和試驗時間三個要素組成,常用組合如下:
溫度 | 相對濕度 | 試驗時間(天) |
---|---|---|
30℃ ± 2℃ | 93% ± 3% | 2, 4, 10, 21 |
30℃ ± 2℃ | 85% ± 3% | 2, 4, 10, 21 |
40℃ ± 2℃ | 93% ± 3% | 2, 4, 10, 21 |
40℃ ± 2℃ | 85% ± 3% | 2, 4, 10, 21 |
恒溫恒濕試驗箱:能精確控制溫度和濕度,具備冷凝水排出功能;
試驗前對樣品進行外觀、電氣和機械性能檢測,記錄初始狀態。
樣品在室溫狀態下放入試驗箱;
溫度在5分鐘內平均不超過1℃/min的速度升高至目標值,防止凝露;
2小時內將濕度調至目標值;
保持規定時間(如2天、21天等);
試驗中樣品可通電工作,具體由產品規范規定。
若需在試驗過程中檢測性能,樣品不得取出試驗箱。
試驗結束后,樣品需在標準大氣條件或控制恢復條件下恢復:
濕度先降至73%~77%,再在0.5小時內將溫度調至實驗室溫度;
恢復時間通常為1~2小時,熱容量大的樣品需更長時間;
可轉移至另一試驗箱或在原箱中恢復。
恢復后再次進行外觀、電氣和機械性能檢測,與初始數據對比,評估產品是否合格。
試驗箱容積應至少為樣品體積的5倍;
箱內風速不得超過1.0 m/s;
內壁冷凝水不得滴落于樣品;
濕度用水電阻率 ≥ 500Ω·m;
樣品不得直接受熱輻射或潮氣噴射。
防止凝露:升溫和降溫階段需嚴格控制濕度變化,避免樣品表面結露;
測量點選擇:對散熱樣品,應參照標準中規定的測量方法,避免誤測;
安裝方式:應模擬實際使用狀態,安裝架應盡量減少對熱濕交換的影響;
用水質量:必須使用高電阻率水,防止離子污染影響試驗結果。
希望通過這篇科普文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恒定濕熱試驗”的意義與方法。該標準是確保電工電子產品在潮濕炎熱環境中可靠性的重要依據,廣泛應用于電子、通信、汽車、軍工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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