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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2-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B:高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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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2-2008》是中國國家標準中關于電工電子產品在高溫環境下進行環境試驗的指導文件。該標準等同采用國際標準IEC 60068-2-2:2007,替代了2001年版標準,主要用于評估產品在高溫條件下的適應能力,包括使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的性能表現。
該標準將高溫試驗分為三種類型:
試驗Bb:非散熱試驗樣品,溫度漸變;
試驗Bd:散熱試驗樣品,溫度漸變,試驗過程中不通電;
試驗Be:散熱試驗樣品,溫度漸變,整個試驗過程中通電。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電工電子產品,包括元器件、設備及其他產品,用于檢驗其在高溫環境下的耐受能力。不適用于評價產品在溫度變化環境下的運行能力,該類試驗應參考《GB/T 2423.22》(溫度變化試驗)。
高溫試驗箱:需具備溫度控制功能,能實現漸變升溫,速率不超過1 K/min(5分鐘內平均值);
試驗箱內溫度應控制在設定值的±2 K范圍內(特殊情況可放寬);
絕對濕度不超過20 g/m3,相對濕度不超過50%。
預處理:按相關規范對樣品進行預處理;
初始檢測:對樣品進行外觀和功能檢查;
安裝:樣品應模擬實際使用狀態安裝;
條件試驗:
將樣品放入試驗箱,逐步升溫至設定溫度;
保持溫度至規定時間(如2h、16h、72h等);
過程中可進行中間檢測(樣品不移出箱體);
恢復:試驗結束后逐步降溫至室溫,恢復時間至少1小時;
最后檢測:對樣品進行外觀和性能檢測。
試驗結束后,樣品應在試驗箱內或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
恢復時間至少1小時,或直至溫度穩定;
必要時可在恢復期間通電或加載進行測量;
若標準條件不適用,可按相關規范設定其他恢復條件。
試驗箱應足夠大,避免樣品之間或與箱壁之間的熱干擾;
箱內氣流應均勻,避免局部過熱或過冷;
溫度傳感器應遠離樣品,避免受其熱影響;
試驗箱應定期校準,確保溫度控制的準確性。
散熱與非散熱樣品的區分:若樣品表面最熱點溫度超過環境溫度5 K以上,視為散熱樣品;
包裝問題:通常應去掉包裝進行試驗,除非規范另有規定;
冷卻系統:若樣品帶有人工冷卻裝置,需按規定提供冷卻介質;
試驗記錄:應詳細記錄氣流速度、溫度曲線、樣品狀態等數據,附于試驗報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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