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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3-2006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Ca恒定濕熱試驗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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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3—2006》是中國國家標準中關于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的重要組成部分,該標準等同采用國際標準IEC 60068-2-78:2001,用于替代之前的GB/T 2423.3—1993和GB/T 2423.9—2001。
該標準主要規定了“恒定濕熱試驗”(Test Cab)的方法,用于評估電工電子產品在高濕度環境下使用、貯存和運輸時的適應能力。
該試驗適用于:
各類電工電子產品、元器件或設備;
散熱和非散熱樣品;
小型設備及元件,也包括需外部連接的大型設備;
安裝過程中可不預熱或維持特定環境條件。
溫濕度控制:工作空間內需安裝溫濕度傳感器,確保溫濕度在容差范圍內(溫度±2°C,濕度±3% RH)。
排水系統:凝結水應連續排出,不可重復使用未凈化水。
防滴水設計:箱內凝結水不得滴落在樣品上。
用水質量:濕度用水的電阻率不低于500 Ω·m。
防熱輻射:樣品不得直接受發熱元件輻射。
噴霧系統(若存在):樣品應遠離噴射口,避免直接噴濕。
試驗箱容積至少為樣品體積的5倍;
樣品與箱壁距離需符合GB/T 2423.2—2001附錄A規定;
氣流速度應與試驗條件匹配。
初始檢測:對樣品進行外觀、電氣和機械性能檢測。
條件試驗:
樣品以“準備使用”狀態放入試驗箱;
調整溫濕度至設定值(如40°C/93% RH);
溫度變化速率≤1 K/min,避免凝露;
濕度在2小時內調整到位;
試驗時間從溫濕度穩定后開始計算。
中間檢測(若需要):可在試驗過程中進行,但樣品不得取出。
恢復:試驗結束后,樣品需在標準大氣條件或特定條件下恢復。
最后檢測:恢復后進行外觀、電氣和機械性能最終檢測。
恢復可在原箱或另一箱中進行;
若在原箱恢復:
0.5小時內將濕度降至73%–77%;
再0.5小時內將溫度調至實驗室溫度(容差±1 K);
恢復時間從符合恢復條件時開始計算。
試驗箱應能持續穩定地維持設定的溫濕度;
安裝架應模擬實際使用狀態,盡量減少對熱濕交換的影響;
對于復雜連接的大型設備,應允許安裝期間不預熱。
避免試驗過程中樣品表面凝露;
濕度控制需嚴格,箱內溫差超過1 K將影響濕度精度;
短期溫度波動應控制在±0.5 K以內;
相關規范中應明確試驗持續時間、溫濕度等級、檢測項目等細節。
恒定濕熱試驗是評估電子產品耐濕性能的重要手段,通過模擬高溫高濕環境,檢驗產品在實際使用中的可靠性。GB/T 2423.3—2006為該試驗提供了科學、統一的規范,有助于提升產品質量與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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